招标编号:HBZX-201607SL-39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房县方家畈水库工程 已由
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6-43号文备案批准招标,初步设计已由省发改委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40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房县利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方家畈水库工程位于湖北省房县军店镇境内汪家河上,以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为主,拟建的方家畈水库总库容1164万m3,属三等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第1标段:大坝工程施工(含土建、导流工程、施工道路、施工临时工程、大坝部分机电及金属结构的采购及安装);
第2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计划工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新建水库(混凝土中坝及以上)主体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业主证明材料);
(4)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五年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五大员”须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须提供不少于一年(自投标截止月前推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施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新建大中型水库监理业绩。(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业主证明材料);
(4)拟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承担过新建水库施工监理业绩,且须提供不少于一年(自投标截止月前推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3 以上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3、2014、2015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近五年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3.9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规定,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各投标企业须提交企业当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向前推算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房县利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房县城关镇西水北路11号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
联 系 人: 许 斓
联 系 人: 曹允明、吴巧巧
电 话: 18071951157
电 话: 027-87112270
传 真:
传 真: 027-8711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