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PZZB-2016-069
茶亭寺路北段(谐园北路-宁乡大道)道路工程已经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宁开招投[2016]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下穿铁路桥梁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宁乡经开区茶亭寺路北段下穿铁路桥梁工程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3.项目概况:该桥梁起点里程为K1+454.00,终点里程为K1+552.40,全长98.4m,采用肋式桥台,双柱式桥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桥面宽度为24m,跨径为30m。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施工工期约18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宁乡经开区茶亭寺路北段下穿铁路桥梁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长沙市最多允许有一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5、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2016年7月-2016年9月)及社保官方查询网址,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账户设置了密码的,还应当提供密码;
6、省外企业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10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nx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专用帐户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账 号:731904301710777
注:(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不计利息。
六、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并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提交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和廉洁承诺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七、评标办法
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731-88981775。